本报讯(记者周长庆实习生陈亮)7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辉一行来我市,就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副主任委员杜祖森、张小菁,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方和平随同检查,市领导刘建国、胡运星陪同。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坚持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抓手,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为重点,以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目标,确保了全市环境质量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没有恶化。 2003年以来,全市共对700多个新、扩、改建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对选址不当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47个项目实行了一票否决,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逐年提高。 罗辉一行先后来到市污水处理厂、鄂州球团厂、鄂钢驰久弹簧钢板厂、扬子重机等企业,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查档案资料等形式,就企业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进行了详细检查。 检查中,罗辉对我市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采取的措施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罗辉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尤其是第三产业逃避环保审批、未批先建项目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对环保设施未同步建成、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准投产或投入使用,努力创造良好的宜居宜业环境,为建设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先行区作出新贡献。
时间:200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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