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
将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引导城市圈城市按当地实际,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并延伸产业链,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和错位发展,形成产业发展一体化。
突破行政壁垒,探索区域一体化财税政策,在城市圈内实行税收分成制。
区域创新
积极整合科教资源,促进大学、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构建科教资源共享平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推进城市圈内高新区快速发展,形成东湖高新区与黄石、鄂州、黄冈、孝感4个省级高新区的互动发展机制。
现代服务业
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突破性发展金融、物流、信息、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
大力推进金融主体、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方式的改革创新,增强区域金融服务能力;发展和完善各类专业市场和要素市场,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实现服务业在城市圈内的繁荣与发展。
区域公共服务
推进现代城市规划、建设、营运、管理体制创新,加快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探索建立全国性、区域性铁、水、公、空综合交通运输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最佳衔接”、“最少换乘”目标。
加快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电讯等公用事业改革,推进公交、电讯同城收费,探索建立城市间轨道的共建机制,实现城市间人流、信息流的最大融合。
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调整和优化区域城乡规划,划定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
探索建立区域内资源节约和环境治理的市场机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城市水业市场化改革,建设人水和谐的生态宜居城市群。
节约和集约用地
整合城市圈土地有形市场,推行城市土地投资强度分级分类控制,最大限度合理利用城市土地。
将农村集体用地纳入统一管理,开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级市场,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
完善失地农民保障制度,探索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城乡协调
探索建立武汉和周边8个城市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并建立以就业、社保、教育、卫生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武汉城市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城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