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协作宣言 2006-07-13
为了推动建立自愿互惠、整合资源、协力共建、共同发展的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协作机制,我们,武汉城市圈所属九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共同发表《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协作宣言》。
一
中共湖北省委八届五次全会作出全面加快湖北发展、促进中部崛起、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建立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协作机制,有利于提高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加速武汉城市圈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全面提升武汉城市圈的综合竞争力。
二
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协作机制的原则是:自愿——各市本着自愿原则参加协作机构及活动。互利——本着有利于协作双方和多边的原则开展协作。共建——各市为协作机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共同谋划、作出努力。整合——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联动发展、实现共赢。
三
武汉是全国特大中心城市,科教优势明显、工业基础雄厚、市场辐射能力较强。无论从在湖北、在中部的地位来说, 还是从现有基础、综合实力、发展前景来看, 武汉都应该责无旁贷, 大力加快发展, 努力走在中西部前列。在武汉加快发展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武汉市的龙头和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城市的发展。在知识产权方面,要发挥武汉机构设置完善、研究力量雄厚、管理经验成熟、信息资源丰富等优势,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的领导和支持下,全面提高武汉城市圈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整体能力和水平。
四
本着“自愿、互利、共建、整合”原则,武汉城市圈内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与企业,可以在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管理交流、专利技术开发与实施、专利行政和司法保护、专利文献信息利用、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专利中介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
五
为了推动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协作机制的顺利运行,成立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任主任、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任副主任、各相关城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为成员的城市圈知识产权协作委员会及其秘书处。 愿与有志于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各地同仁和社会各阶层共同努力,共创二十一世纪的辉煌业绩。
来源: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200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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