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启动创业、婚姻、维权 妇联都会相助 |
第一武汉网:武汉城市圈商贸资讯专业平台 2009-03-07 02:45:37 作者:第一武汉网 来源:天门网 文字大小:[大][中][小] |
本网讯(记者鄢静)“根据新《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5日上午,在由市妇联等单位组织的“情暖三八节”大型维权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上,市法院工作人员向一位前来咨询的女同胞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知识。 “三八”节即将到来,为强化妇女维权服务,由市妇联牵头,法院、司法局、卫生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并在中百仓储门前举行了咨询服务活动。在当日的活动现场,数十名法律工作者为妇女解释法律条文、分析案件的法律程序,向她们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希望让更多的女同胞行动起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来自卫生系统的医务工作者还为妇女们提供咨询、免费体检等服务,受到了过往市民的关注,不少女性朋友还询问了下岗后创业的政府扶助政策、咨询婚姻生活中的问题等。 据了解,近年来,市妇联通过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积极配合,已建立完善我市五大“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网络,构建了妇女法律宣传、司法保护、社会救助三大妇女维权工作体系,今后将继续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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