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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新生活———解读2009年三大新政实施要点
第一武汉网:武汉城市圈商贸资讯专业平台   2009-01-14 01:48:24 作者:第一武汉网 来源:黄石日报 文字大小:[][][]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记者 吴 姗       
  
  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调整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主要内容为:一是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0.8元。
  燃油税改革方案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我市出租车行业有何反应?近日,记者走访了相关管理部门和部分司机。
  据介绍,我市现有出租车800多辆,正常情况下每车月平均油耗为360升至380升。燃油税费改革实施后,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因此,我市出租车行业会受到一定影响,运营成本会有所提高。
  目前,黄石800余辆出租车中,“油改气”出租车500余辆。燃油税改革前,每辆出租车每月缴纳养路费105元。记者咨询黄石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局获知,按目前情况看,使用天然气的车辆不会开征“天然气税”。也就是说,大多数出租车车主每年可免交1260元。
  不过,对于没有“油改气”的出租车来说,燃油税费改革实施后,每升加0.8元燃油税,等于每月增加了300多元的费用,从而运营成本会有所提高。基于此,燃油税费改革后,预计使用天然气的出租车会越来越多。
  市龙洋公司的出租车司机李纪新十分关注燃油税改革方案:“改革使我们出租车司机每月减去了105元的养路费,但相对燃油税,等于增加了三四百元的费用,我们希望政府部门制定优惠政策来弥补损失。”一些出租车司机也提出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和调整运价等建议和要求。
  改革影响一些人的利益,但业内人士指出,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调整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促进我市节能减排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和公平社会负担,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发展亮航灯
  
  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所谓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也就是资源节能和循环利用活动的总称。其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是,以较小的发展成本获取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新法律将有力地促进中国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循环经济主要是通过建立从“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和从“生产-消费-再循环”的模式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是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一个突破口,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
  黄石作为重工业城市,原来的城市工业布局主要依托资源。如何改变“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发展观念,打造生态城市,优化城市功能,实现城市转型,循环经济法的正式出台,为我市发展指明了方向,点亮了引导前进的航标灯。
  “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成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主线。所谓“减量化”就是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尽量减少资源的消耗,尽量减少废物的产生。黄石这个矿山资源丰富的城市,切实落实“减量化”的意义非比寻常。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市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能源、环境越来越成为经济继续前进的瓶颈制约。此次通过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将逐步改变这些现状。
  黄石矿山企业多,循环经济促进法对矿山企业作出了约束。第二十二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统筹规划,制订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合理的开采顺序、方法和选矿工艺。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开发利用方案中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矿山水循环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率等指标依法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开采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
  矿山企业在开采主要矿种的同时,应当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实行综合开采、合理利用;对必须同时采出而暂时不能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当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资源损失和生态破坏。
  有关专家指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必须依法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各行各业各类主体的积极性,激励他们走循环经济的道路。
  
  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中小企业雪中送炭

  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明显放缓势头。外需骤减、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经营成本增加、融资困难、人民币升值等诸多因素叠加在一起,大大挤压了中国企业的生存空间,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更是遭遇困境。增值税转型改革因此尤其重要。
  增值税条例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同时,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主要补充了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经测算,今年实施该项改革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
  在我国各税种中,增值税占据半壁江山,增值税转型改革始终为人们所关注。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即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金额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在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而如果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意味着这部分税金可以在税前抵扣。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分工业和商业两类,工业、加工、维修类一直采取6%的征收率,商业经营类为4%,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时,应将支付的货款和进项税额全部作为货物的进价,记入“商品采购”账户,将价税合计数作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成本。
  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区分工业和商业设置两档征收率,而是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据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科科长周建春介绍,此次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是对以前试点办法的调整:一是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而是采取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正常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二是转型改革在全国所有地区推开,取消了地区和行业限制;三是为保证转型改革对扩大内需的积极效用,转型改革后企业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交增值税增量的限制。
  黄石作为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之一,2007年7月1日起,在国家扩大增值税转型的试点中受益。相关企业在当年下半年获增值税抵(退)扣4000多万元;2008年前三季度已获得5000多万元的抵扣。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额少了,留出更多流动资金,来提高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将营造较好的投资环境让中小企业直接受益。

 ■细品新政 
            
  设计产品不得“过度包装”
  
  相信大多数市民都碰到过这样的问题,月饼包装越来越豪华,中秋过完,月饼吃完了,可家里却堆积了许多漂亮的月饼盒,留着无用,丢了可惜。月饼等“过度包装”、“豪华包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会污染环境。今后,月饼的过度包装又多了一道紧箍咒:单位和个人在设计产品包装物时,必须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这是循环经济促进法作出的硬性规定。随着该法的深入实施,人们的生活将变得更“绿”。
  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城市建筑物政府不能“想拆就拆”
  
  拆迁建设总是站在发展的尖峰浪顶,根据刚刚出台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规定,对符合相关标准,并且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政府不能“想拆就拆”。 
  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国家机关等机构的用能、用水定额指标,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指标制定支出标准。 
  
  企业对生产中的废物不能“一弃了之”

  作为一个矿山资源非常丰富的城市,近年来,随着“五小”企业的陆续关闭,黄石资源浪费情况得到了一定改善,然而生产后废物堆积,造成了极大浪费的现象仍然非常严重,还对环境也带来了很大破坏。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企业对在生产中产生的废物,不能再“一弃了之”。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废石、废料、废气等工业废物进行综合利用。
  该法规定,企业应当发展串联用水系统和循环用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再生利用。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回收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等进行综合利用。建设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综合利用资源发电的企业签订并网协议,提供上网服务,并全额收购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一次性消费品生产销售将受限
  
  目前,我市的餐馆几乎全部使用一次性餐具,宾馆也是使用一次性洗漱用品。循环经济促进法则对这种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加以限制。法律规定,国家在保障产品安全和卫生的前提下,限制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具体名录由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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