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母亲讨要未果,律师认为男子的行为涉嫌违法
“我和一名有妇之夫生了一个孩子,可过了3小时,他就私自将孩子抱出去送了人,现在我怎么求他都不抱回来。”昨日,小娟(化名)向记者哭诉。
昨日上午,记者在武昌一家医院见到外地来汉的小娟。
30岁的小娟说,一年前,她认识了武汉某公司的阿彬(化名)。35岁的阿彬有妻子和女儿,妻子在外地工作。当时阿彬告诉她,与老婆关系不好,要离婚。她和阿彬开始同居,今年怀了孕。
12月25日中午近12时,小娟剖腹生下一名男婴。下午3时左右,阿彬称要给孩子喂奶,抱着孩子下楼了,返回时却两手空空。小娟惊问孩子哪里去了,阿彬称送人了。任凭她如何讨要,阿彬都称找不到了。
小娟说,生产前一晚,阿彬的妻子曾来医院找她,要她和阿彬不再来往。她也想和阿彬分开,但一定要讨回自己的孩子。
几天来,阿彬都守在病房里。
他说,以前妻子在外地工作,他感情空虚,所以和小娟在一起。但他绝对没想生个孩子。今年下半年妻子回汉了,知道该事后闹得一团糟。他知道将孩子送人很残酷,但不这样做以后很麻烦。
小娟气愤地对阿彬说:“这不是你的孩子,是我的孩子,你没有权力这样做!你把孩子还给我!”她说,她26日报了警,但警方来后称这是“家务事”,并未立案。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律师认为,不管孩子是不是阿彬的亲生子,他都无权送人。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只有照顾和抚养的义务,无权让其脱离监护人。如果阿彬真将孩子送了人,其行为已涉嫌违法。如果涉及到遗弃、拐卖、杀害等,产生恶劣后果,会涉嫌刑事犯罪。(姬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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