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不能成“摆设” 主管部门将监管其运行率和达标率 |
第一武汉网:武汉城市圈商贸资讯专业平台 2008-12-18 09:35:57 作者:第一武汉网 来源:黄石日报 文字大小:[大][中][小] |
(黄石日报)(记者 黎晓艳 实习生 江娟 通讯员 刘莉娅) 6日,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重点环保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明年起,该局将对这些设施实行“三级管理”。 首先,对影响城区环境质量的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等11家重点企业27台(套)污染防治设施实行严格管理,各级环境监察人员现场监察频次达到每周至少一次,并实行节假日巡查。设施的运行率和达标率必须达到100%,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同步维修,如果这些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其主体生产设施立即停止生产。各单位的被考核设施实行联系人制度,责任到人,专人管理。 其次,对全市48家单位的100台(套)重点污染防治设施实行重点管理,实施月检查、月考核、月报告制度。另外,对其他单位环保防治设施,则实行一般管理。 市环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每季度将组织专人对所有环保设施进行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对象抽查。对少数单位出现的异常排污情况,将不定期组织专项稽查和检查。凡出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按规定运行的情况,环保部门将按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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