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门市委书记 别必雄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今年5月29日由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我省完善人大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学习贯彻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总结近年来人大监督工作的经验,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为推动天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有力保障。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大监督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了重大决策和总体部署,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加强人大监督能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加强人大监督,既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应有之义,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证。其次,加强人大监督能更好地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仅要加强立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而且要通过加强监督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三,加强人大监督能更好地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至关重要。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最高层次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通过行使监督权,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选举或任命的工作人员的监督,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人大监督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关注民生。
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所以,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要坚持把服务经济建设中心贯穿于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全过程,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从天门的情况看,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天门发展的生命线,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当前,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正深入实施,武汉城市圈被国家批准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加速向内地转移,天门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面临极为难得的重大发展机遇。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尤其是在市场主体培育、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方面。在今后的人大监督工作中,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提出的“开展二次创业,再造一个天门”的目标,加强对经济发展环境、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财政预算、城乡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我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如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饮水安全等作为监督的主要内容,齐心协力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努力为我市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制度和作风建设,为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实施办法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规则和行为规范,全市各级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都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严格执行。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必须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出发,不断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优势,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要经常研究人大工作,为人大行使监督职权创造良好条件,保证省实施办法在我市得到全面、正确地遵守和执行。“一府两院”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对制度建设十分重视,注重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制度规范,来保障人大监督职权的依法行使,促进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借贯彻实施省实施办法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并认真予以落实,不断推进监督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 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作风作保证。要继续坚持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及时听取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认真督促解决代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要更加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施监督的重要内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提高公民和人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度,人大行使监督职权情况要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在推动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时间:200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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