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消费者在品牌繁多的电池中选择合适的产品,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日前选取7号电池进行了比较试验,并于昨日公布结果。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中,碱性和碳性电池各6支,电池标称商标包括松下、永备、长虹、南孚、劲量等。样品由省消委工作人员在成都市场上以零售价格购买,并由成都质量检验院进行测试。省消委表示,本次比较试验仅对购买的样品负责,并不指该品牌任何同一型号或不同型号产品。
在对碳性电池的测试中,最长放电时间为2.94小时,最短为2.20小时,从单位货币(每一元)最小平均放电时间来看,标称生产单位为上海德朗能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次时代高能碳性电池”以6.590小时/元排在了第一。碱性电池中,在容量大小方面,“金霸王碱性电池”以7.80小时排在第一,在性价比上,“南孚无汞碱性电池”排第一位。
在综合评价中,“永备高功率电池”和“松下电池(青)7号”(标称样品名称)以单位货币(每一元)最小平均放电时间3.062小时和3.063小时分列倒数第一和第二。
比较试验还测试了耐漏液性能等,结果表明,目前市场上的7号干电池质量较好,都能满足国家有关标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只标有保质期截止期限,不标注制造年月。省消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时间变化,电池容量会逐步下降,希望主管部门能细化标准,使消费者能明确了解电池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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